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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建設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每一年都會有經常出現,有很大部分經常出現在承包商工程分包企業(yè)中。目前的國內建筑市場,對于承包商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存有許多 安全漏洞,長期存在承包商企業(yè)小、人員流動大、沒有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統(tǒng)等現象。另外工程分包企業(yè)實地安全風險管理欠缺,以至于存有“有隊伍,但沒有實地安全風險管理,徹底取決于總承包開展安全風險管理”的狀況。怎樣做到工程分包的安全風險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如今所面對的關鍵的難題。
2006年4月20日,A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B勞務有限責任企業(yè)簽訂合同《深圳市建設建筑施工勞動用工合同》,雙方約定:(1)B企業(yè)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攬M建筑項目,承攬勞務費合同價選用綜合性閉口包干。(2)工程于2006年4月20日開工,于2006年10月20日竣工等條款。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合同本身及有關客觀因素產生許多 安全生產事故和矛盾,針對此工程,分析存在的不足。
B企業(yè)欠缺安全防范意識,觀念里覺得安全是總承包企業(yè)的事情,對工地施工安全認識膚淺,只需解決好和安全監(jiān)督相關部門關系就可以了,進而輕視施工工地安全風險管理,對工地施工安全管控無論從人工、物力資源、資金上投入相對比較匱乏?,F如今,許多 工程分包企業(yè),對安全生產工作輕視,通常經常出現由一個或兩個人,身兼多職的狀況,為后續(xù)建筑施工留下了安全隱患;其次,在選擇和使用材料上,承包商主要考慮價格的選擇,而不是質量,有時為了省錢,以至于買劣質材料,材料的使用能省則省,以至于偷工減料,全部的這些直接造成了不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經常出現。
3.4加強施工中勞務分包隊伍的監(jiān)管